本网讯(妇女/性别研究与女性教育中心 刘人锋)2014年11月17日至25日,在校党委书记罗婷教授以及省妇联相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妇女/性别研究与女性教育中心刘人锋、余强军、胡桂香、谢鹏、李蔚老师以及女性学专业部分学生前往湖南省浏阳市和泸溪县对女村官参选和履职情况以及女性村民参政情况进行监测。
此次监测源自2010年7月全国妇联向联合国妇女署性别平等基金申请的“推动中国妇女参政项目”。该项目旨在促进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女性的参政权利,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有关妇女参政的指标。项目长期目标是确保妇女平等参政的权利,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提高妇女任较高领导职位的比例,提高妇女参政的数量和质量。项目的主要战略包括多层面性别意识倡导,男性参与,提高政府部门、妇女组织和媒体监测妇女参政状况及妇女权利的能力,提高妇女参政质量。
为了保证联合国妇女署性别平等基金“推动中国妇女参政项目”湖南省试点村女村官项目的质量和顺利进行,了解项目实施以来四个试点村女性参政情况,全国妇联和省妇联特别委托我校妇女/性别研究与女性教育中心做此次监测。11月17日至25日,妇女/性别研究与女性教育中心部分师生组成监测组,先后前往浏阳市太平桥镇宏源村和枨冲镇张家店村,芦溪县武溪镇黑塘村和白沙镇红土溪村,采取问卷调查、个案访谈、召开座谈会以及走访等形式,对各村落社会环境对女性参政的影响、女村官的社会性别意识、女村官对妇女权益的保护状况、农村妇女在女村官的影响下参政意识是否有改变、农村妇女对村级公共事务的参与度、女村官的参政意识是否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男性村民对女村官的看法等做了科学、细致的监测。
通过对四个试点村的问卷调查和访谈内容的详细分析,项目组了解女村官与农村妇女公共参与面临的问题,掌握试点村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情况、女性村民参选情况、当选女领导的履职情况以及农村妇女能力发挥情况,为从政府、村落文化、制度因素以及女性自身素质等方面探索提高农村妇女参政水平提供了有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