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洁教育,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全体处级领导干部赴长沙监狱参观,接受警示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观人员 正、副处级干部 二、参观时间 2017年1月5日(本周四)上午8:50(8:45必须赶到长沙监狱)。 参观人员于1月5日上午7:40在学校懿德楼(一教)前坪集合,统一乘坐大巴车前往;长沙监狱不提供私家车位,请不要自行驾车前往;车行到达城南东路后在左家塘下车,须步行200米到达长沙监狱。参观时间100分钟。 三、有关安排及要求 1.此次教育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请于1月4日上午10:00之前向纪委(监察处)递交书面请假报告,说明请假理由。请假人员的警示教育活动今后另行安排。 2.根据长沙监狱规定,所有参观人员必须且只能携带本人身份证入场,其他物品一律不能带入(如现金、包、手机、照相器材、打火机以及各类液体物品等);男性参观人员不得留光头,女性参观人员严禁穿低胸上衣、短裤、裙装;严禁与服刑人员接触;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信件、物品、现金等。 3.参观前,请仔细听取并遵守长沙监狱工作人员说明的注意事项。 4.每位参观人员将会领到一张警示教育参观证,该证不得遗失,参观结束后及时归还。 5.参观时不得中途退场或单独行动,如确有特殊原因的,必须征得执勤民警或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同意。 6.参观完毕后,在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有秩序地离场,原路返回,在城南东路(下车处)统一乘坐大巴车返校。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做好本单位参观人员的组织、管理和教育工作。 2017年1月3日
院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