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高校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现面向全校全体师生征集网络安全公益广告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告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二、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主办单位: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中国大学生在线 承办单位:电子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 三、活动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制作内容及类型 面向高校师生征集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手机安全、打击网络犯罪等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技能,倡导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宣教作品。作品包括微视频(音频)、卡通漫画、口号标语3个大类。 五、奖项设置 各类作品分别设立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及优秀奖24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一等奖获奖作品择优推送至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协调小组,参加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 六、活动步骤 1.报名。参与师生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上传作品报名并生成作品编号。同时将报名表(附件1)及作品通过邮件报送至各类作品评选承办高校。 2.作品评选。7月23日前,由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各类作品进行初评,每类评选出60件入围作品;7月31日前,由中国大学生在线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并择优推送至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协调小组。 3.作品展示。6月至7月,中国大学生在线设立专题页面,定期分主题展示优秀作品。8月至9月,集中展示获奖作品。 七、活动平台 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 附件1 高校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报名表 作品名称 作品编号 (请填写在中国大学生在线活动页面报名时所生成的编号) 作品类别 □微视频(音频)类 □卡通漫画类 □口号标语类 所在学校 邮编 联系地址 作者一(主创) 手机 邮箱 作者二(主创) 手机 邮箱 作者三 手机 邮箱 作者四 手机 邮箱 作者五 手机 邮箱 作品内容简介(限200字以内) 承 诺 书 来稿作品是原创作品,不存在权属争议,若发生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参选作品的版权归评选机构所有,参选作品可以被评选机构通过任何宣传形式进行改编、推广和传播。参选作者自将参选作品送交评选活动之日起,即认同由作品评选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将其报送的作品进行再创作。 承诺人: 年 月 日 注:作品报名表需签字扫描,表格信息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高校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参赛 及作品报送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微视频(音频)类作品时长控制在5分钟内,并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可观赏性;音频时长控制在60秒内。 2.卡通漫画类作品故事情节完整、寓意深刻。 3.口号标语类作品要言简意赅、便于记忆和传播,字数一般不超过12字,并有明确的释义。 二、作品报送 1.微视频(音频)、卡通漫画、口号标语三类作品均上传至中国大学生在线活动官方页面,生成报名编号。 2.作品报送: 微视频(音频)作品及报名表(电子版、签名扫描件)通过邮件报送至电子科技大学。作品格式为MP4、AVI、WMV等主流格式。联系人:李玉纯,电话:028-61831769、13980055079,邮箱:active02@univs.edu.cn。邮件标题注明“高校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字样。 卡通漫画作品及报名表(电子版、签名扫描件)通过邮件报送至太原理工大学。作品格式为JPG格式,A1尺寸。联系人:吴智江,电话:0351-6014355、13603549760,邮箱:active03@univs.edu.cn。邮件标题注明“高校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字样。 广告标语直接填入报名表“作品名称”栏,将报名表(电子版、签名扫描件)通过邮件报送至合肥工业大学。联系人:闫志伟,0551-62901047、15855193342,邮箱:active04@univs.edu.cn。邮件标题注明“高校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字样。 三、版权说明 1.来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展示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2.所有入选作品的版权均归作品征集机构所有,参选作品可以被作品征集机构通过任何宣传形式进行改编、推广和传播。 3.参选作者自将参选作品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认同由作品征集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将其报送的作品进行再创作。 四、征集说明 1.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最多不得超过3人(视频类不得超过5人),其中主创人员不得超过2人。 2.作者投稿时,须同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主办方依此评选、颁发获奖证书。提供信息不完整或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网上上传时,需首先注册中国大学生在线账号。注册指南:http://service.univs.cn/2013/0929/991622.shtml。 3.作品须紧扣主题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5.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附件2